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强化高校实验室安全意识,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实验室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确保实验室安全,保证正常的公司产品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高校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高校顺利开展实验教学及科研工作至关重要。各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实验室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麻痹松懈思想,把实验室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增强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确保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
二、强化安全措施,着力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环节切实抓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师生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养成安全习惯。加强实验室安全基础建设,认真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国家教委令第20号)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有关规定,加大实验室安全建设经费投入,建立实验室安全防护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配全配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等有关规定,加大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全程监管力度。加强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和规定执行领、用、存、取及运输与封存。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和《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DB41/T688—201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实验室环境保护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强化环保意识,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的回收利用与合理处置。
三、健全体制机制,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健全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构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岗位负责人各司其职、责权分明、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实验室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安全信息网络,建立重大事故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对重大实验室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要随时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严格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导致严重后果、酿成重大事端的,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把高校实验室安全落小落细落实实验室安全要坚持常抓不懈,我厅将建立督查机制,对各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检查或抽查安全不达标的实验室及其所在院(系)不得申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教学中心)等其他省级实践教学项目。各高校要按照“全面、严格、认真、实际”的要求,定期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把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高校按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16年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5月12日
附件
年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全面掌握我省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状,全面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高校的基础、专业实验室以及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凡涉及到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均属于本次检查的范围。
二、检查内容
责任机制落实情况:是否健全本校实验室安全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人;是否建立校级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
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其中,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对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放射性物质,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开展对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人员和实验人员的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
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是否彻底清查废弃实验室存在的危险物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在确认实验室不存在危险品之后,是否按照相关实验室废弃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废弃实验室进行拆迁施工。
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实验室是否设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三、检查程序
学校自查、整改。请各高校于6月30日之前,将自查总结材料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见附表)报送我厅,同时发送电子稿。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100号河南工业大学实验室管理处,电子邮箱:hgdzwq@126.com,联系人:张万青,联系电话:0371-67756883。
教育厅复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我厅将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采取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分片区互查等方式进行复查,并对复查结果不合格的实验室及学校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