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项目办发〔2013〕6号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根据2013年西部计划工作总体安排,4月16日-5月30日为今年西部计划报名时间。为认真做好招募选拔工作,规范招募选拔流程,确保招募选拔工作及时、有序进行,根据全国项目办有关工作部署,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科学设定选拔标准,调整招募选拔方式
(1)选拔标准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员工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员工干部优先。
(2)选拔方式
服务省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招募工作,强化服务省项目办招募工作职能,鼓励服务市(地、州)和服务县参与本省高校报名员工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各招募省继续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员工的选拔工作。报名员工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其中至少选择1个高校所在地原对口服务省),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全国项目办规定服务省的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上限和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全国项目办规定的实施规模、本省延期服务志愿者人数和本省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派遣人数,确定本省本年度招募人数,并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省份项目办协商确定相应的招募指标。全国项目办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发招募指标。
全国项目办以西部服务省实施规模的10%作为调控指标,根据其招募选拔、管理服务和就业服务工作情况,增加或削减其下一年度实施规模。
2.严格执行选拔流程,整体推进有关工作
各高校项目办于5月26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审核。各服务省于5月29日前根据报名本省的员工情况与相应省份协商确定对应的招募人数并分配服务岗位。招募省项目办于6月7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8日前组织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录入体检结果;6月21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意向书;6月26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6月30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各服务省项目办可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22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附件一: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二、工作要求
1. 积极适应招募方式调整,明晰工作职能
各级项目办要按照招募方式的调整要求,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服务省项目办要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实施规模及员工报名情况及时与招募省项目办沟通协商,及早确定各省招募人数。各级项目办要做好宣传动员、招募选拔、体检、对接派遣等工作,高校项目办切实做好本校宣传动员和报名审核工作,及时为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
2. 精心组织招募选拔工作,确保招募质量
招募省及高校项目办一要严把审核关、笔试关、面试关、体检关、公示关,切实做到公开招募信息、公开选拔流程、公开录取名单。二要在充分考虑志愿者合理需求和正当权益的基础上,努力将志愿者的服务意愿和西部基层的用人需求、岗位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注重保护、调动好报名员工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三要在确保本省招募本科以上学历志愿者的比例不少于80%的基础上,对本省招募工作进行统一规划。
3. 有效运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按时推进招募工作
各级项目办一要及时了解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升级更新情况,全面掌握运用信息系统开展招募选拔工作的基本流程和要点。二要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录入、报名、审核、录取、岗位对接等多项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完成信息统计、审查修改、核准确认等工作。三要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为依托,借助网络化管理手段完成相关工作,使各级项目办实现上下联动,有序推进。
4. 严格执行体检标准,切实维护志愿者权益
体检工作关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后续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有效推进。各地在体检工作中,一要严格执行《2013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2013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可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查阅),尤其要针对体检标准“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体检项目增加肺通气功能检查,体检标准调整至500元/人,相关项目办应当指导进藏服务的报名员工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明确服务志愿。二是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严重不作为等情况的项目办,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其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和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附件:
1.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2.实施规模及招募指标一览表
3.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4.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全国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