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活动坚持不下来,天一冷就感冒……如今,这样的孩子并不少见,包括老员工。
为加强我省高校体育工作,增强员工体质,昨日,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要求我省高校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同时,体育课不及格不颁发毕业证。
根据规定,普通高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每周2学时的体育课,三年级以上员工(包括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另外,要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员工每周至少参加三次有教师组织、辅导的课外体育锻炼。
学校应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并引导其他年级员工积极参加。面向全体员工开展冬季长跑、健身操、太极拳等普及面大、简便易行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保证员工每天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每学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每学年至少要举行两次以增强员工体质健康为主题的全校性综合体育运动会。
按照要求,体育课是员工毕业考试科目,体育课不及格不予颁发毕业证。《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员工及其他先进荣誉称号、奖学金评选;《国家员工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不到50分按肄业处理。
(大河报)